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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 - 02 - 27

   为满足社会评价需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精神,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建设工作,夯实构建劳动关系基础,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开展2023年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职业及等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代码:4-07-03-02)为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注:2022版国家职业大典分类中将“劳动关系协调员”更名为“劳动关系协调师”,该职业名称将在后续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进行变更。)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相应等级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价安排

评价月份

申报日期

网上审核

缴费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评价时间

评价等级

4月

3月6日9:00

-

3月27日17:00

3月6日9:00

-

3月29日17:00

3月6日9:00

-

3月31日17:00

4月10日12:00

-

4月16日

2023年4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发布为准)

一级

二级三级

四级

7月

6月8日9:00

-

6月26日17:00

6月8日9:00

-

6月28日17:00

6月8日9:00

-

6月30日17:00

7月10日12:00

-

7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发布为准)

一级

二级三级

四级

10月

9月6日9:00

-

9月26日17:00

9月6日9:00

-

9月28日17:00

9月6日9:00

-

10月10日17:00

10月23日12:00

-

10月29日

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发布为准)

一级

二级三级

四级

12月

11月13日9:00

-

12月4日17:00

11月13日9:00

-

12月6日17:00

11月13日9:00

-

12月8日17:00

12月18日12:00

-

12月24日

2023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发布为准)

一级

二级三级

四级

  四、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取纸笔作答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技能考核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评审采用工作论文、典型工作任务处理、项目评审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评价内容依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学习可参考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相关教程。

  五、考试科目(综合评审论文要求见附件2)

序号

等级

考试科目

1

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

理论、技能

2

技师/二级

理论、技能、综合评审(论文)

3

高级技师/一级

理论、技能、综合评审(笔试)

  六、评价收费标准

  七、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端口: 渤海技能数字资源中心(www.bohaiskills.com)评价专区。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并按时缴纳等级认定费即完成报名。

   根据安全防控规定,评价人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天津市实时各项要求,考生评价认定当天携带《考生健康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

  八、发票领取

   考生可在报名端口提交开票申请,开具流程详见报名端口评价专区公告。

   评价时间为4月份的考生,发票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7日17:00。发票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咨询请拨打电话:23359692。

  九、报名材料(电子版)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4);

   2、正面、反面个人身份证照片;

   3、近期免冠两寸白底证件照;

   4、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5、相关职业工作证明;

   6、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申报资质的相关材料。

  十、证书颁发

   全部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号:S000012000007)颁发相应等级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电子版证书在渤海技能数字资源中心(www.bohaiskills.com)统一公布;纸质版证书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邮费自理)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成绩及证书查询

   成绩及证书查询https://www.bohaiskills.com

   证书查询http://jndj.osta.org.cn/

  十二、补考申报

  (一)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单科目成绩不合格,可按照规定申报补考。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两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的认定。

  (二)如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工种)同等级新认定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十三、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23373578

   技术电话:81103071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报考条件

   2、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二级综合评审论文要求

   3、考生健康安全考试承诺书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附件1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 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 (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5、相关职业/专业:

  (1)申报学历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2)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3)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2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二级—综合评审(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但选题不能超出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程(六个模块)范围,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论文查重率≤30%合格,计入成绩,否则该科不合格。

   3.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4.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5.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6.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论文从标题到参考文献的内容以及文档的页眉、页脚等部分一律不出现考生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准考证号等),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1)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3)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4)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四、论文提交要求(考生需一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两种)

   1、电子版要求:提交word电子文档,文档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论文题目”的格式命名。论文封面格式和论文撰写格式见表1和表2。4月份综合评审的论文最晚在2023年4月14日17点前提交到邮箱:tjqxlxy@163.com。

   2、纸质版要求:提交论文时,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三份装入到一个牛皮纸文件袋内。

   文件袋外部的正面,需要粘贴封皮,封皮按论文首页格式打印后粘贴到牛皮纸档案袋外部。

   纸质版论文,在考试当天,交监考老师统一收回。

   附件3

 

  考生健康安全考试承诺书

   本人承诺:我已知晓并遵守2023年  月   日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等级认定关于参考人员健康要求和安全防控相关管理规定,个人健康情况正常,无发热症状。本人在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等级认定评价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会自觉配合考务人员开展相关防控措施。如隐瞒情况、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签字:

 

   附件4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贴照片处

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文化程度

 

通讯地址

 

考生来源

院校□ 企业□ 部队□ 社会□ 其他□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港澳台人员在大陆有效证件□ 外国护照□

证件号码

(附复印件)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职业

 

职业编码

 

申报工种

 

申报级别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考试类型

新考□        补考□

考试科目

理论□   技能□   综合□

现有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名称(或专业分类)

级别

证书编号

颁证日期

 

 

 

 

现有职称证书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经历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职业)

时间段

年限

1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2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填表声明

1.此表请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2.本表格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照片真实无假,一旦确认,不得更改申报信息;3.不如实填写或提交虚假材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严格遵守等级认定相关规定。

本人确认已阅读并明白上述条款,并受此等条款约束。申请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经审核,该生所报材料属实。所提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盖章

年   月   日

评价机构

经审核:审批通过□  未达申报要求□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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