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各有关委、局、企业集团、企业团体及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工作,提高我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天津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第二十七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与审定工作。
天津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自1990年开展以来,已审定发布了26届,审定市级成果768项,对推动我市企业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天津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继续在市工信局、国资委的指导下,由天津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为做好天津市第二十七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审定工作,并同时做好第二十七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在全面反映我市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应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情况,突出以下重点:战略转型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智能+”与数字化发展、复工复产与稳定劳动关系、国有企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产业链协作与网络化整合、集团管控与组织变革、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精益管理与标准化建设、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化经营、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二、推荐单位要遵照《天津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各行业协会、地区(各行政区及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功能区)协会、企业集团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四、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主管部门(主管上级或行业协会等)推荐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本届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十一月十五日,请成果申报企业尽早与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综合管理部联系。在审定市级成果的基础上,将对符合条件的市级成果推荐参加国家级成果审定。但鉴于国家级成果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九月三十日,凡申报国家级成果的企业请于六月二十日以前将选题与主报告初稿报送市企联/企协综合管理部,以便及早做好咨询和初审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安排。企业申报成果除“抗疫复产”经验外,截止2020年6月30日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
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综合管理部承办。企业在成果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承办部门进行联系。
联系人:张笑萌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6号B座409室
邮 编:300074
电 话:23515490
邮 箱:670715912 @ qq.com
网 址:www.tjql.org (此文件和有关附件可上网查询)
附 件:
- 协会内部党建
- 企协党支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党支部党员干部 参观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览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2024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企协党支部开展“初心不改 红心向党”主题党日活动
- 企协党支部书记白东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 企协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 天津企联组织部分企业家党员代表 赴涉县129师司令部旧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2023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 新会员介绍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