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各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引导我市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 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天津市企业联合会、天津市企业家协会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统一部署,依照国际惯例,以上年营业收入为排序依据继续开展2021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分析工作,同时,我们将依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战新”)业务归口统计的营业收入,向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推荐申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21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分析,申报表统一规范为《2021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2021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天津市区域内注册,2020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含4亿元)的企业;2021天津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天津市区域内注册,2020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上述所指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
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天津服务业企业100强由企业自主申报,申报表要用计算机打印。如用手工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工整,按照填报说明完整填报有关数据。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上报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属行业协会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三、加强申报工作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企联/企协综合管理部及时沟通联系,确保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都能参加申报。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可从天津企联网www.tjql.org下载。
联系人: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综合管理部 张笑萌
联系电话: 23515490 15522017859
电子邮箱: 670715912@qq.com
报送地址: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综合管理部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6号B座409室
附件下载:红头文件
2021年3月17日
- 协会内部党建
- 企协党支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党支部党员干部 参观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览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2024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企协党支部开展“初心不改 红心向党”主题党日活动
- 企协党支部书记白东田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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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协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 天津企联组织部分企业家党员代表 赴涉县129师司令部旧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 天津市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加“2023年度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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